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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2 /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自114年1月4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自114年1月4日生效
/ 2025-01-02 /
環境部令:修正「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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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2 /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 2024-12-31 /
立院三讀國土計畫法 全面實施再延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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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31 /
環境部令: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附表2
環境部令: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附表2
/ 2024-12-31 /
環境部公告:修正「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自114年1月1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修正「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自11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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