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受民間捐款鼓勵檢舉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專案執行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
發布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布日期: 110.05.14
發布字號: 環署督字第1101055153號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受民間捐款鼓勵檢舉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專案執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