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3條、第5條、第8條條文及第2條附表1、附表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
環署空字第1101079351號

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

附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

署  長 張子敬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修正條文請參見PDF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