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 環署空字第1101084043號
主 旨:預告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草案,其名稱修正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4條第4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4樓
(三)電話:(02)2371-2121 分機6506
(四)傳真:(02)2381-0642
(五)電子郵件:chingjui.chiu@epa.gov.tw
署 長 張子敬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