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102-106年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補助款申請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環保署廢管處
發布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布日期: 110.10.27
發布字號: 環署循字第1101141990號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102-106年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補助款申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