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 環署基字第1101162278B號

主  旨:預告訂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二)地址:臺北市衡陽路99號13樓

(三)電話:02-2370-5888分機3303

(四)傳真:02-2370-3846

(五)電子郵件:lichiung.chang@epa.gov.tw

 

署  長 張子敬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