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總量管制區空氣污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環署空字第1101181794號

主  旨:預告訂定「總量管制區空氣污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條第2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空氣污染防制及噪音管制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6502

(四)傳真:(02)23810642

(五)電子郵件:ifli@epa.gov.tw

 

署  長 張子敬


總量管制區空氣污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