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28日 環署基字第1111103042號

主  旨:預告訂定「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3條第2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9號13樓

(三)電話:(02)2370-5888分機3104

(四)傳真:(02)2370-3850

(五)電子郵件:shuyung.lin@epa.gov.tw

 

署  長 張子敬


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