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草案 (預告起迄日: 112.07.07 ~ 112.08.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環署氣籌字第1129102044號

主  旨: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4條第2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利推動淨零排放重大政策,早日完備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7樓

(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2798

(四)傳真:(02)2381-0562

(五)電子郵件:yuchin.cheng@epa.gov.tw

 

署  長 張子敬


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