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環部保字第1121306119號
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三草案,其名稱並修正為「環境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獎章條例第9條第1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保護司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2718
(四)傳真:(02)2375-4262
(五)電子郵件:wwei@moenv.gov.tw
(六)聯絡人:魏小姐
部 長 薛富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