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 環部空字第1121304506號
主 旨:預告訂定「特定大型污染源之種類規模及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環境部。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條第4項及第8條第5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大氣環境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6213。
(四)傳真:(02)23810642。
(五)電子郵件:chhshsieh@moenv.gov.tw。
(六)聯絡人:謝先生。
部 長 薛富盛
特定大型污染源之種類規模及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