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 | 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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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 | 環境部 |
發布日期: | 112.10.17 |
發布字號: | 環部保字第1121312715號函 |
異動性質: | 修正 |
法規名稱: | 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輔導要點 |
內容: |
一、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輔導開發業者於進行開發計畫之環境影響 評估作業期間,能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相關子法之規定,並縮短 作業時程,特訂定本要點。 二、輔導事項包括: (一)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相關法規疑義之解答說明。 (二)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所需環境資料及相關資訊之提供。 (三)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程序或技術問題之諮詢及意見提供。 (四)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所需專業技術顧問機構評鑑結果名單之提供。 三、輔導對象限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之個案,輔導期程自開發計畫之規 劃起,至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境影響調查 報告書、環境影響之調查分析及因應對策等,並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 受理審查之日止。 四、本部環境保護司負責輔導業務之推動執行,並視個案之需要,邀請相 關之學者、專家參與輔導業務。 |
立法理由: |
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