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 |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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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 | 環境部 |
發布日期: | 113.06.04 |
發布字號: | 環部授氣字第1139106620號函 |
異動性質: | 訂定 |
法規名稱: | 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編碼作業要點 |
內容: |
一、為使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條第十三款所定減量額度 (以下簡稱額度),其編碼具一致性,特訂定本要點。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二、額度編碼格式如下: 三、額度編碼項目計五項,說明如下: (一)國別:指額度產生之國家,其代碼編定依 ISO 3166 國際標準規定 ,以英文字母二碼表示;我國國別代碼為 TW 。 (二)專案流水號:依專案種類以英文字母一碼及流水號數字五碼表示, 依序編碼,各代碼意義如下: A :溫室氣體減量先期專案(以下簡稱先期專案)。 B :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專案(以下簡稱抵換專案)。 C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以下簡稱自願減量專案)。 Z :非屬上述專案。 (三)專案類型:依不同類型分類如下: A :自願減量專案之減少或避免排放類型,以及抵換專案之非林業 類型。 R :自願減量專案之移除類型,以及抵換專案之林業類型。 N :無區分專案類型。 (四)監測期間:指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監測期間,以及先期專案起 始停止期間,以「日日月月西元年」數字八碼表示。 (五)額度流水號:依每一公噸二氧化碳當量額度產生序列依序編碼,以 頭碼及末碼表示額度總和,頭碼及末碼皆以數字九碼表示,共十八 碼。 |
立法理由: | |
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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