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 環部水字第1131039141號
主 旨:預告修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8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66條之1。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水質保護司
(二)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三)聯絡人:郭技正
(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9
(五)傳真:(02)2389-9860
(六)電子郵件:cckuo@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八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