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公告:修正「機車耐久測試方法及程序」,自即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環部空字第1131042908號

主  旨:修正「機車耐久測試方法及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機車耐久測試方法及程序,如附件。

 

部  長 彭啟明


機車耐久測試方法及程序(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