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 |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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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 | 環境部 |
發布日期: | 113.07.26 |
發布字號: | 環部授循字第1136113375號公告 |
異動性質: | 修正 |
法規名稱: | 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不含廢機動車輛類及廢照明光源類) |
內容: | 主 旨: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不含廢機動車輛類及廢照 明光源類)」(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依 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五條。 |
立法理由: | |
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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