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環部循字第1136117973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之2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加強裝潢修繕廢棄物流向管理,儘速規範申報規定,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8樓
(三)聯絡人:李技士
(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3733
(五)傳真:(02)23703850
(六)電子郵件:fengju.li@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出國
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六條之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