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公告:預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8項修正草案 (預告起迄日: 113.09.13 ~ 113.10.14)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環部循字第1136118062號

主  旨:預告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8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6項、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1條第5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加強裝潢修繕廢棄物流向管理,儘速規範申報規定,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8樓

(三)聯絡人:李技士

(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3733

(五)傳真:(02)23703850

(六)電子郵件:fengju.li@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出國

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


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八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