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公告: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 (預告起迄日: 113.12.07 ~ 114.01.06)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6日 環部氣字第1139113296號

主  旨:預告訂定「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環境部。

二、訂定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7條第3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鼓勵事業自願揭露產品碳足跡,以供民眾選購參考,並促進溫室氣體減量及落實淨零政策。考慮碳足跡標籤及相關管理機制已有多年實施經驗,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2樓

(三)聯絡人:甘技士

(四)電話:02-2322-2050分機66413

(五)傳真:02-2322-1803

(六)電子郵件:chihjen.kan@moenv.gov.tw

 

部  長 彭啓明 出國

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


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