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農地之違章工廠,立法院於108年6月27日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修法後完備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機制,並增訂特定工廠登記20年落日條款,將可達成「拚經濟、顧環保、守農地」目標。 申請資格及條件: 105年5月19日前既存未登記之工廠 符合低污染之行業 具有加工、製造之事實 非位於不宜設廠之區域 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之工廠 辦理流程: ➤ 相關法令